赤安委会发〔2011〕9号
关于报送2011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旗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考核办法的通知》(赤政字〔2011〕142号)、《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考核办法的通知》(赤政字〔2011〕143号)要求,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半年、年终要及时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现将报送2011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本地区、本部门上半年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下半年工作安排及为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报送时间及形式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于2011年6月15日之前,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晶晶
联系电话:5898325
赤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抄送:市安监局各科室(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