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7月份全市安全生产运行情况
1-7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38起,死亡90人,同比分别下降63.1%和14.3%。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8人,同比分别下降71.4%和70.4%(公路建设1起,死亡3人;道路交通1起,死亡5人)。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从行业领域控制情况看:
1.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8起,同比持平,死亡36人,同比上升12.5%。其中:煤矿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1人;非煤矿山事故11起,死亡14人,同比分别下降21.4%和6.7%;建筑业事故10起,死亡14人,同比分别上升11.1%和16.7%(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7起8人,公路建设2起4人,铁路建设1起2人);烟花爆竹事故1起,死亡1人;工矿商贸其它事故4起,同比持平,死亡5人,同比上升25%;危险化学品未发生死亡事故。
2.发生消防火灾事故325起,同比下降69.5%,无人员死亡。
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4起,死亡54人,同比分别下降14.3%和26%。
4.农业机械未发生死亡事故。
从控制指标目标进度情况看:
截止7月,各项事故控制指标目标进度应控制在年度控制指标的58.3%以内,目前,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均未超出目标进度。1-7月份,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38.1%(指标数236人,死亡90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58.1%(指标数62人,死亡36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32.3%(指标数167人,死亡54人);消防火灾事故指标数4人,目前无人员死亡;农业机械事故指标数3人,目前无人员死亡。较大事故起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20%(指标数10起,发生2起)。
从自治区横向对比看:全区12个盟市中有11个盟市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目标进度以内,我市列第6位;全区12个盟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呈下降趋势,我市列第9位。
二、年初以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综合调度
年初,协调组织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首次与工业经济会议分开单独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效果很好,很鼓士气。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业务工作会议和职业卫生现场观摩暨业务培训会议,6月中旬召开了全市安监系统半年工作会议,及时部署、调度各阶段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协调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年”、全市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督查等活动,促进了年度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平稳推进。
(二)严厉打非治违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提请市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对直接监管的行业分行业制定了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进展情况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年初以来,“打非治违”力度比较大的敖汉旗共纠正非煤矿山违法违章行为70余起,停产整顿18家。我局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建设项目4个、非法经营企业1户,取缔了非法储存窝点4个;查处了冶金冶炼非法建设生产企业3家、非法建设项目1个;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窝点1处。
(三)强化基础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全市41个煤矿42个生产系统有36个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其中:国家级9个,自治区一级2个、二级6个、三级19个;全面开展非煤矿山标准化老五级向新三级过渡建设,已有6家企业完成二级以上标准化建设,有43家企业完成三级标准化建设;目前,176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达到了三级标准化,68户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达到了三级标准化。
二是继续推进“六大系统”建设。全市生产煤矿“五大系统”建设已基本完成,有2个煤矿紧急避险系统已安装完毕。非煤矿山“六大系统”有2户企业已建设完成,有6户企业8月底建设完成,有18户企业年底能够建设完成。从建设进度看,我市煤矿、非煤矿山“六大系统”建设走在自治区其它盟市前列,能够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如期建设完成。
(四)突出重点监管
一是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制定了年度执法计划,按照计划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年初以来,先后检查煤矿35矿次,排查治理安全隐患143条;检查非煤矿山企业30户,责令停产整顿2户,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户;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32户,对4户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并给予了经济处罚;我局与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分别召开了联席会议,与市农电局和赤峰电业局联合对在建输变电工程、农网改造工程及风电等电力设施建设工程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目前正在与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开展公路建设检查。
二是认真实施了“打造安全生产精品非煤矿山”战略。结合非煤矿山标准化创建工作及专项整治工作,我局确定11个矿山、旗县区确定35个矿山作为试点,着力打造一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较好的本质安全型精品矿山,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发挥导向和示范作用。
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在2011年工作的基础上,2012年新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全部装备了自动化控制系统。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普查,着手对全市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建立档案,预计在年底前全部完成。
四是加强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制定了严格的复产验收条件,强化复产验收工作,目前22户企业通过验收复产。针对企业可能出现冒险、违规、超能力生产的问题,继续严格执行“定置管理”,严厉打击“三超一改”行为,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凡举报“三超一改”事项查实的,给予高达5万元奖励,效果较好。
五是加强了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全面推进了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目前全市已有273家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备案审查。开展了金矿开采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和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制度专项整治、职业安全健康典型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五)狠抓事故查处和应急救援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市安委会出台了《赤峰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办法》,严格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挂牌督办。在张恩惠副市长现场亲自指挥下,与阿旗旗委、政府成功组织实施了赤峰银港泰矿业有限公司“6.5”事故抢险救援,经过123个小时连续奋战,3名被困矿工全部成功获救。
(六)加强宣传教育
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确保完成全年控制指标,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本时段内工作目标是:重大以上安全事故零指标控制,社会影响较大事故零指标控制。为此,我们将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狠抓责任落实
在抓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将加大对旗县区政府特别是事故频发的旗县区的实地督查力度,坚持好日常工作季度通报、安全生产事故月通报制度,督促旗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遏制事故多发态势。在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将重点推进“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和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分析1-7月份事故原因,企业主体责任有两个方面需要重视,一个是企业现场管理不到位问题,另一个是从业人员习惯性违章问题。针对企业现场管理不到位问题,我们将重点抓好企业管理制度的有效建立和落实工作;针对从业人员习惯性违章问题,我们将突出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企业的全员培训工作。同时强化日常执法检查,既要对企业管理存在非法违规问题加大处罚力度,又要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问题加大处罚力度,督促企业全方位落实主体责任。
(二)加强对高危行业的日常监管
煤矿和烟花爆竹行业:针对自治区政府提出的煤炭和烟花爆竹的产业退出政策,针对这两个行业可能出现违规、突击、冒险生产等问题,将有的放矢地认真研究有效措施,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两个行业生产安全、有序、平稳。
非煤矿山行业:结合“六大系统”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全力实施“打造精品矿山”战略,在全市树立起一批标杆企业,通过导向和示范作用,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双提升”。
危险化学品行业:紧紧抓住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化品、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即“两重点一重大)开展安全监管工作,突出重大隐患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冶金及有色冶炼行业:针对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区域开展煤气、高温液体吊装、车辆运输、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
综合监管工作:将继续联合住建、交通运输、公安、质监等部门,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适时开展联合检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职业健康工作:重点抓好“两支队伍”(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队伍)的培训、职业危害摸底和申报、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等工作。
应急救援:将进一步加强危化、矿山两支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三)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按照国务院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市安委办职能,积极督促、指导旗县区政府认真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是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冶金有色等行业作为“打非治违”工作的重点行业,加大打击治理力度。二是继续把宁城县、敖汉旗作为“打非治违”工作的重点地区,强化安全生产日常执法和联合检查,切实打出声势,打出效果。三是高标准、严要求,强化执法,把“四个一律”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打非治违”工作的震慑力。四是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狠抓旗县区政府“打非治违”工作责任落实。
(四)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将重点放在矿山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和建筑施工行业,督促旗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修订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防汛、度汛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防汛抢险预案,储备必要的防汛设备和防汛物资,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汛期安全生产自查,排查隐患,确保安全度汛。矿山企业主要是防洪水淹井,2010年以前基本上年年都有洪水淹井事故发生,去年以来,在市政府领导下,我们注意了这方面的工作,没有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但还不能掉以轻心,仍然要把防洪水淹井作为汛期矿山工作重点。烟花爆竹行业主要是防雷电和防潮工作,喀喇沁旗全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的“7.23”火药爆炸事故,初步调查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降雨较多空气潮湿造成原材料结块,在混药过程中从业人员用力捻搓引发爆炸,死了1个人。建筑施工行业涉及到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主要是防基坑坍塌引发事故。
(五)加大事故查处力度。认真执行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非法违法行为引发的生产事故,严格按上限处罚企业,严格追究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赤峰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办法》,通过挂牌督办,加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瞒报谎报事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