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安委会发〔2012〕11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各旗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相关要求坚持深入生产一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责任,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进行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并加强跟踪检查,做到万无一失。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各类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负责监控。市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成立督查组,分行业(领域)对各旗县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二、突出重点行业,加大检查力度
各旗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结合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行业(领域),要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煤矿和非煤矿山:煤监、安监、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大对矿山企业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杜绝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加强生产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各生产系统运行情况的检查,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和自燃、爆炸、冒顶、窒息、透水、淹井、垮坝等事故发生;加强整合技改矿山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借整合技改名义进行非法生产行为,确保整合技改矿山安全。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企业的安全检查,严防发生硫酸、液氨、液氯、石油液化气和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泄漏和爆炸事故。要加强新建化工企业的安全检查,强化企业装置试车过程的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复产验收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交通运输:公安、交通部门和铁路运输、民航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排查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重点检查节日期间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情况,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对运输车辆安全检查情况;要强化对节日期间包车、加班车的管理力度,严禁超员载客、超速行驶;要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严厉打击违章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和“三品”检查制度,严禁车辆带“病”运行,杜绝携带危险品上车。
建筑施工: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工程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消防安全:公安消防机构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认真查找、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火灾隐患单位的监管,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制定、落实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情况;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情况;供电设施、燃气设施的完好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器材维护管理情况。要认真开展辖区消防水源、道路、建筑消防设施的调查和维护,修订、完善并落实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旅游和公众聚集场所: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旅客运载工具及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对节日期间举办的节庆、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有关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公安部门要按照审批程序严格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严防拥堵、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其他行业和领域:有关部门要全面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电力、特种设备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加强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旗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积极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要设立值班电话,领导要二十四小时带班,做到随时沟通信息,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重大问题。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同志要带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避免发生波及范围更大的事故。对节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赤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