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号)、国务院安委办《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自治区、赤峰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代起草了《赤峰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试行)(第一批)》,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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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