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赤峰市应急管理局强化责任落实,创新工作举措,不断加强直接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分类实施整改措施,避免安全生产检查简单化,不搞停产停业“一刀切”,确保在产企业稳中有增。严把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关,确保复工复产企业符合开复工条件和法定程序,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科学摆布监管执法力量,对辖区内危险等级高的企业采取巡查、明查暗访、突击抽查、包片督导、驻厂蹲守等多种有效方式强化责任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非法组织生产建设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三是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紧盯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部位,加强设备设施巡检,严禁各类设备非正常运行,严禁超能力、超负荷生产和储存,对检维修、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实行提级管理。紧盯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和隐患排查闭环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爆破、动火、受限空间等高危作业的,必须由带班领导全程组织指挥实施,采取视频调度或者专人盯防等方式对重点企业进行严防死守,严格外包队伍和检维修作业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坚持执行领导干部24小时在岗带班,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重要信息必须45分钟内上报,每日调度各旗县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督促指导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强化练兵和备勤,及时预置力量,时刻保持应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