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安监管非煤字〔2011〕62号
关于巴林左旗国涛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骆驼场矿区金矿年采45000吨金矿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
巴林左旗安监局:
根据巴林左旗国涛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和你局的初步验收意见,2011年3月17日,我局组成验收组(验收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巴林左旗国涛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骆驼场矿区金矿年来45000吨金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验收评价报告编制等单位有关情况介绍,查阅了建设期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施工管理文件、图纸资料,对该项目安全设施进行了实地核查。根据专家组对该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评审意见、安全设施验收意见,验收组认为:巴林左旗国涛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骆驼场矿区金矿年采45000吨金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程序符合《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原国家安监局18号令)和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做好全区非煤矿山和工矿商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内安监管办字[2005]60号)文件要求,建设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比较齐全,一期工程安全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具备投产竣工验收条件。市安监局同意验收组意见,该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请巴林左旗安监局监督巴林左旗国涛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该矿二期工程建设,严禁边建设边生产,二期工程建设完毕后,经安监部门对其安全设施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