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安监管非煤字〔2015〕139号
各旗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全面加强“零死亡”矿山建设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内安监管一字〔2015〕1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赤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0日
关于全面加强“零死亡”矿山建设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
监管工作的通知
(内安监管一字〔2015〕133号)
各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北京召开了为期两天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视频培训工作会议。在第一天和第二天的会议上,安全监管总局徐绍川副局长分别做了题为《全面加强“零死亡”矿山建设》和《敢于担当,责无旁贷》的重要讲话。自治区安监局党组对此次会议非常重视,于7月27日召开了局务会议,专题听取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并认真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安全监管工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视频培训会议精神,全面加强“零死亡”矿山建设,切实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零死亡”矿山建设的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人们在头脑中固有的思维模式普遍认为,非煤矿山作为高危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是在所难免的。事实上,随着机械化、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高,随着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的不断增强,随着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的幅度非常明显。仅就我区七年(2007-2014)统计数据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从2007年78起、118人(含1起包头市壕赖沟铁矿29人死亡重大事故)下降到2014年34起、40人,分别下降129%和195%,平均每年下降18%和27.9%。2014年,全区共有33家矿山企业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占全区非煤矿山企业总数的1.4%,其余98.6%的矿山企业实现了“零死亡”。“零死亡”既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使命,也是我们崇尚的理想信念和不竭的工作动力。只有全面加强“零死亡”矿山建设,每一家矿山企业从当前做起,从自身做起,树立“零死亡”的目标,坚定“零死亡”的信念,一步一个脚印,深入持久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才能实现非煤矿山行业的“零死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全面加强“零死亡”矿山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零死亡”矿山建设的工作目标,从基础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一矿一策”、先易后难的原则,脚踏实地、持之以恒、狠抓落实,朝着“零死亡”的最终目标不断迈进。
二、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为“零死亡”矿山建设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一)积极部署矿产资源清理整顿,努力打好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
按照自治区安监局、国土厅和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准入槛以下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的通知》(内安监发〔2015〕29号)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所在地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与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沟通、协调,摸清准入门槛以下矿产资源开采底数,确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和矿山企业名单,借助目前矿产资源市场持续疲软利于整合的时机,稳步实施矿产资源整合重组、改造升级和产业转型,让每一家矿山企业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大幅度减少小矿山企业数量,逐步做强做大我区非煤产业。力争到2016年底,实现低于准入门槛以下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全部退出市场的工作目标。
2015年是为期三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攻坚之年。各地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3〕17号)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继续加大整顿关闭工作力度,提前依法做好整顿关闭企业证照注销、媒体公告和现场清理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为期三年的整顿关闭工作任务。
(二)强力推行《自治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指南》,切实强化“五项执法”
《自治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指南(执行)》(以下简称《执法指南》)印发后,各级安监部门在执法检查、专家会诊、专项检查中积极应用,在落实“五项执法”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规范了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行为,执法检查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对防范控制生产安全事故、推动依法治安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要切实加大《执法指南》的推行力度,凡涉及非煤矿山的执法活动,都要依据《执法指南》执法,明确权力、责任清单,规范执法程序和内容,正确使用执法文书和《安全检查表》,做到规范、严格、闭环、公开、文明执法。针对《执法指南》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自治区安监局将在修订完善、规范文书、强化培训、加强考核等方面强化工作,确保《执法指南》在非煤矿山全面推行。
(三)扎实推进非煤矿山“三项监管”,认真做好在建、坑探工程项目安全专项检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把此项工作列为年度工作重点全力推进。要制定专家会诊监管工作方案,落实专项资金,由专人负责,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立即组织对生产系统复杂、安全基础薄弱、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和问题较多的矿山企业开展专家会诊,并力争在10月底前将所有地下矿山企业会诊完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各地要按照阶段工作安排,扎实做好信息采集上报、风险分级、监管试行等各项工作,并与专家会诊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相结合,实现非煤矿山差异化、动态化安全监管。
针对我区非煤矿山在建、坑探工程项目安全基础薄弱、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的实际,自治区安监局已印发了《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在建、坑探工程项目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内安监管一字〔2015〕130号)。从8月份开始,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做好调查摸底、重点检查和整改复查等各项工作。对于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违规偷挖盗采的,要加大停工整顿、上限处罚力度。对于违法违规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无望的,要立即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以新一轮矿长谈心对话活动为契机,增强敢于担当意识,持续推进攻坚克难等重点工作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部署,以新一轮矿长谈心对话活动为新契机,继续深入推进全区30个重点旗县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不断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强化国家确定的9个重点旗县(新增4个)谈心对话质量及实际效果,狠抓重点旗县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每个旗县确定一家“五化建设”示范带动企业,树立标杆样板,做好经验交流,加强学习借鉴,起到典型引路、以点带面、辐射全区的作用,从而推动全区30个重点旗县金属非金属矿山“五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目前,我区已进入主汛期,矿山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一定要强化责任,勇于担当,结合全国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汛期安全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把握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勇于承担起历史赋予的责任和使命,敢于担当、敢于作为,正确履职尽责,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零死亡”作为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使命和目标,持之以恒强化工作,深入开展整顿关闭、打非治违、攻坚克难等专项行动,努力推动“零死亡”矿山建设目标的早日实现。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