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赤安监管非煤字〔2017〕37号
各旗县区安监局:
现将《赤峰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赤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2日
赤峰市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精神,加快推进非煤矿山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非煤矿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按照“总体设计、属地管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和“先行先试、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全面实施”的建设思路,2017年,以松山区、克什克腾旗、巴林左旗、林西县、敖汉旗、喀喇沁旗和阿鲁科尔沁旗正常生产和建设的地下矿山及中型以上露天矿山企业为试点开展信息化建设,通过总结试点建设经验,全面推进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到2020年,非煤矿山企业建成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内部安全生产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政府及监管部门建成信息化网络、基础环境、大数据、应用服务、安全与运维、标准规范等六大支撑保障和应用服务体系,形成安全生产信息化“一张网、一张图、一张表、一盘棋”的基本格局,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建设任务
(一)企业建设任务。企业重点建设安全管理类、监控监测类、应急管理类和职业卫生类四类主要信息化应用系统,实现对本矿山安全生产情况的实时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及处置,提高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控能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库,并按照规定的数据采集内容,提取本矿山影响安全生产的人、机、(物)、环境、安全管理、关键生产环节、重点部位、主要设备等的核心数据或痕迹数据,形成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资源,与旗县区安监局信息系统对接,传输至旗县区安监局一级安全生产数据中心。
(二)市级、旗县区级建设任务。依托现有的信息资源,建设本地的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生产专网、安全生产云平台、应急指挥场所、专用视频会议室等基础环境,建立具备数据储存、分析、交换共享等功能的安全生产大数据支撑平台;建立具备视频会议、视频会商、网上培训、现场侦查、远程应急指挥等交互功能的多功能远程会商平台。负责建立地区本级安全生产数据中心,实现与各级安监部门平台互联互通,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调度指挥提供信息保障,并将本地区企业安全生产数据、部门监管业务数据、辅助决策数据和公共服务等信息资源逐级实时交换共享至内蒙古安全生产数据中心。各级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要具备对企业上传的数据进行自动实时分析、预警预告,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实时综合研判和评估的功能。
三、建设方法
(一)企业自主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是提升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的重要途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在企业、基础在企业。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内容和标准,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化建设成果,整合资源,自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已经建成并实现了全覆盖在线监测监控的企业,要加强信息化运行管理,保障提供的数据及时、准确、安全、可靠;已建成但功能不完善的企业,进一步补充完善功能,将所有重大危险场所、作业点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全部纳入监测监控范围。
(二)市、旗县区分级负责。市、旗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任务、时间进度;按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内容和标准,建设涵盖非煤矿山基础资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管执法、事故查处等安全生产应用系统,并与内蒙古安全生产数据中心对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准备(2017年5月-2017年5月底)。制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方案,确定试点范围、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实施方式,成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非煤矿山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试点建设(2017年6月-2018年6月底)。确定松山区、克什克腾旗、林西县、巴林左旗、敖汉旗、喀喇沁旗和阿鲁科尔沁旗7个旗县区为试点建设地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标准和内容推进信息化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非煤矿山行业和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试运行工作。2018年6月底前,在不断完善信息化系统功能的基础上,形成统一成熟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全面实施(2018年6月-2020年)。通过总结试点建设,在全市其他五个旗县区非煤矿山行业和企业全面推广应用,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信息技术支撑。到2020年,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建成风险防控和预警预报系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安监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各试点地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组织制定本地区试点工作方案,并于2017年5月30日前报市安监局备案。
(二)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要做到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部署、避免出现“自成体系、各自为战”的情况,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要在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统一的技术标准实施。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通过专题讲座、业务培训、技术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知识和应用技能培训,加强信息化系统的正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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