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要求,现将《赤峰市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的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和安全风险等级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包保领导工作调整或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将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2.赤峰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和安全风险等级清单.pdf
3.赤峰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和安全风险等级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