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2.15”云南玉溪、“2.19”山东枣庄烟花爆竹燃爆事故教训,自3月6日起,市安监局开展了为期19天的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安全条件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从企业选址与布局、建筑物结构、电器与消防等方面对全市12个旗县区99家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逐一开展,重点对“下店上宅”、零售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零售店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旗县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存在布置在三层建筑物内、耐火等级低于三级、电器线路未穿钢管敷设、与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等现象,针对以上情况,市安监局责成旗县区安监局吊销了6家店面布局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基本安全条件》零售店的经营许可证,暂扣了52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经营许可证。
通过检查,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规范了辖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