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0日-11日,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监管二处韩海林处长、王学威主任一行对赤峰市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同时对赤峰市远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
自治区督察组首先听取了赤峰市远联钢铁有限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的报告,对排查所取得的成果及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表示了肯定;市安监局工作人员汇报了对企业的执法检查情况,根据已经印发的专项行动文件中执法检查表的要求,市安监局已于4月份开展了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督察组一行对我市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效性及所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
同时督察组对远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聘请相关领域专家2人,采取现场检查、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设施安装使用情况、生产及管理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全面检查,共发现隐患12项。对发现的隐患,按法律程序对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明确整改期限。
执法检查末次会议上,督察组要求我市钢铁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风险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要高度重视,发挥企业主体安全责任作用,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牢记“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就消灭企业”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