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巴林左旗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
“3.1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赤峰巴林左旗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3.15”一般
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赤峰巴林左旗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
“3.1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对赤峰巴林左旗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3.1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的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单位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评估组通过审查资料、座谈问询、查阅文件、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巴林左旗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企业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一、总则
(一)评估对象及内容
评估对象为赤峰巴林左旗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3.1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罚、处理建议等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巴林左旗政府、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巴林左旗卫健委和巴林左旗中蒙医院等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
(二)评估目的
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举一反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评估工作程序
1.成立评估工作组
为了做好赤峰巴林左旗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3.1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成立事故评估组,评估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单位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2.收集相关资料
(1)听取汇报。召开赤峰巴林左旗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3.1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评估会议,由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巴林左旗卫健委等向事故评估工作组汇报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
(2)资料审查。对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对事故单位巴林左旗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提交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进行核查。
(3)查阅文件。对事故整改涉及的有关会议纪要、文件资料、相关文书、财务凭证等进行核实。
(4)走访核查。赴事故单位实地核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处理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建议的落实情况
赤峰市应急管理局对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作出处7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生产的事故进行瞒报作出处1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全额缴纳了罚款。
(二)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处理建议的落实情况
1.王宝胜。赤峰市应急管理局对王宝胜作出处上一年(2021年度)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和处上一年(2021年度)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两项合并共计处44.17万元。王宝胜于2024年3月19日全额缴纳了罚款。
2.唐显令。赤峰市应急管理局对唐显令作出处上一年(2021年度)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罚款和处上一年(2021年度)年收入百分之六十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两项合并共计处24.7352万元。唐显令于2024年3月18日全额缴纳了罚款。
3.杨立君。赤峰市应急管理局对杨立君作出处上一年(2021年度)年收入的百分之六十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计处15.9012万元。杨立君于2024年3月18日全额缴纳了罚款。
4.李文斌。赤峰市应急管理局对李文斌作出处上一年(2021年度)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计处2.4234万元。李文斌于2024年3月15日全额缴纳了罚款。
5.徐文光。赤峰市应急管理局对徐文光作出处上一年(2021年度)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罚款和处上一年(2021年度)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两项合并共计处11.04万元。徐文光于2024年3月18日全额缴纳了罚款。
6.王朋。赤峰市应急管理局对王朋作出处上一年(2021年度)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计处2.208万元。王朋于2024年3月15日全额缴纳了罚款。
7.庞新华。赤峰市应急管理局对庞新华作出处上一年(2021年度)年收入的百分之六十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计处5.04万元。庞新华于2024年3月18日全额缴纳了罚款。
(三)有关公职人员处理建议的落实情况
1.王树华,时任巴林左旗政府四级调研员待岗,已由赤峰市纪委作出党内警告处分。
2.刘东,时任巴林左旗中医蒙医医院党委书记,已由巴林左旗纪委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陈志国,时任巴林左旗中医蒙医医院急诊科主任,已由巴林左旗纪委作出党内警告处分。
4.梁晓民,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局长,已由巴林左旗纪委作出党内警告处分。
5.张建昌,时任巴林左旗防灾救灾中心主任,分管危化股,已由巴林左旗纪委作出撤职处分、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6.王金锁,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股长,已由巴林左旗纪委作出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三、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
定期开展了事故隐患排查及每月负责人带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行动,对公司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作业场所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通风防火、特种设备、安全用电、机电设备联锁保护、供配电“三大保护”等场所和设施,通过隐患登记与跟踪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与完成时限,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2024年日常检查17次、定期检查24次、专项检查12次,共整改问题隐患1441项,其中整改设备安全隐患24项。
(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制定了年度安全培训计划,邀请专业的安全培训讲师和设备技术专家进行授课,采取课堂讲授、现场演示、视频教学、模拟操作等多元化培训方式,开展安全操作规程、机械伤害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体验馆体验参与体验等培训,共培训1673人次。建立安全培训考核机制,通过理论考试、现场问答、实际操作考核等方式,全面检验每位员工的培训成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结合本次事故教训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梳理并修订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安全管理流程和标准。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员工操作行为。修订安全管理制度15项,并对安全责任制的每季度进行全员打分考评,744人考核全部合格。
(四)落实反“三违”治理情况
制定了作业行为规范与“三违”行为界定标准,设立举报奖励机制,对“三违”行为实施处罚与教育,对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共发放奖励1500元,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共处罚5500元。
(五)强化设备维护与安全防护
制定了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对检查和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设置机械设备联锁装置,确保设备在安全防护装置未到位或异常情况下无法启动,防止员工误操作导致事故发生。安装紧急停止装置,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操作员工能够迅速停止设备运行,减少事故发生。安装机械设备紧急停止装置44个。
(六)加强应急管理与响应能力
制定和完善了应急预案,针对人身伤害事故,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明确事故发生后的现场急救、人员疏散、设备抢修等具体步骤和方法,确保应急救援工作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按照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演练,包括桌面推演、实战模拟等,提升员工的应急反应速度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资源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关键时期有足够的应急资源可用,如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防护装备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共开展演练27次,应急演练参与人数588人次。
四、巴林左旗政府、有关部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巴林左旗政府
1.拧紧责任链条,全面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工作,印发《巴林左旗“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年度任务清单》《巴林左旗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等文件,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职责,做到安全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强化监管严格执法,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加大专项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全员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增强企业防范风险遏制事故能力。
2.全面提升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能力。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部门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旗委、旗政府每季度至少集中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组织全旗12个苏木、乡镇、街道及32个相关部门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等警示教育片,深入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瞒报、谎报或者迟报事故的处罚相关内容,以案为戒,开展生产安全瞒报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引导领导干部职工举一反三,敢于动真碰硬,提升行业监管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机制,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浓厚氛围,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行为,警示和震慑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依法依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
“3.1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结案后,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结合事故调查报告,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加强监管力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加强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如下工作:
1.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23年12月14日以来,结合巴林左旗安委会印发的《巴林左旗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巴林左旗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以及《巴林左旗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行业外委单位及特殊作业环节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巴林左旗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安排部署,认真组织辖区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共检查企业85家次,发现隐患问题433个、整改隐患问题433个,危险化学品、冶金、烟花爆竹企业排查和问题整改率均为100%。联合市场监管、住建、消防及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开展针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冶金企业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强化行业部门及属地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推动了危险化学品、冶金领域安全齐抓共管良好格局,形成震慑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行政处罚6家次,罚金总计9.2万元。受理群众举报一次,向举报人发放奖金3000元。
2.加强冶金有色企业的安全监管,对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林东分厂、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赤峰金帆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3家冶金有色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冶金有色企业反“三违”、治“三违”工作落实情况及设备维护与安全防护。聘请3名冶金有色行业领域专家参与,对3家冶金有色企业开展“安全评估+执法”服务,对企业“三同时”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及现场管理情况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3.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51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重点岗位人员共236人参与培训。组织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开展检维修作业安全专题培训。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外委施工单位负责人共32人参加本次培训。组织企业负责人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培训,督促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烟花爆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制度。联合园区办公室、巴林左旗环保局、旗医院、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赤峰鹏峰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大型综合危险化学品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组织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林东分厂、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赤峰金帆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及车间主任、班组长共30人观摩本次应急演练。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宣传,联合乡镇、街道、企业等单位,结合微信公众号、LED公告栏等形式科普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推送事故警示教育信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1次。
(三)巴林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1.高度重视,规范宣布处分决定。
在接到旗纪检委《关于给予刘东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后,卫健委立即组织党委副书记及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于次日上午到旗中医蒙医院面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处分决定宣读,将处分决定“—张纸”变为纪法教育“一堂课”。此外,向各医疗卫生机构印发《关于给予刘东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决定的通报》,引导卫健系统党员干部破除“看客心态”,深刻汲取教训,推动纪律规矩入脑入心。
2.建章立制,规范证明开具管理。
为避免处分决定“一宣而过”,针对此事件暴露出来的在医学证明开具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卫健委督促各医疗机构建立完善修订《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制度》《人口死亡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档案管理及补发制度》等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持续抓好问题整改。此外,积极打通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壁垒,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向各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印发文件,对死亡证签发、使用、死亡信息登记报告等内容进行说明,进一步规范了死亡医学证明书和死亡信息登记管理工作。
3.加强监督,严肃卫健行业纪律。
旗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到各医疗卫生机构对死亡医学证明的开具流程、填写规范、信息登记与上报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相关科室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格追究,要求医疗机构按照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全面促进了医德医风建设根本好转。
五、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资料审查、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对赤峰巴林左旗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3.1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及对相关单位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从核查情况来看,有关部门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中的处理建议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理,同时事故单位对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积极进行了整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有明显提升。
赤峰巴林左旗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3.15”一般
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