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安监管应急字〔2012〕1号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现将我局2011年事故灾难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呈上,请审查。
一、2011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情况
2011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01起,死亡214人,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7%。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8起,死亡54人,同比分别下降12.7%和21.7%;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99起,死亡158人,同比分别下降20.7%和上升7.5%;发生消防火灾事故1152起,无人员死亡。发生较大事故10起,死亡36人(建筑业2起,死亡7人;道路交通事故8起,死亡29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上升42.9%和16.1%。未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
二、事故特点分析
(一)从行业领域控制情况看:
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设备3个行业(领域)未发生死亡事故,其中,发生火灾事故1152起。
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持平。
烟花爆竹发生1起、死亡1人,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50%。
非煤矿山发生事故 20起,死亡2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6.7%和27.6%;
建筑业发生事故15起,死亡20人,同比分别上升66.7%和17.6%;
农牧机械行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持平。
其他行业发生事故11起、死亡11人,同比均分别下降35.3%。
(二)从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看: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82.3%(指标数260人,实际死亡214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90%(指标数60人,实际死亡54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81.4%(指标数194人,实际死亡158人),消防火灾事故年度控制指标完成率为零(指标数4人,未发生亡人事故);较大事故起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90.9%(指标数11起,实际发生10起)。
三、典型案例分析
(一)基本情况
(二)应对处置过程
事故发生半小时后,宁城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同时组成救援、抢救、事故调查处理、后勤保障等专项工作组,组织人员施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县政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赤峰市政府、市安监局进行了事故报告,县政府副县长陈彦、文辉立即带领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救援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三)经验和启示
1.组织领导到位,是此次塔吊坠落事故应急救援的根本保证。
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及时赶赴现场,展开应急处置,按照“救人第一”的原则,县政府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县政府副县长陈彦亲自带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现场进行处置工作,大大提高了组织领导能力,为缩短处置时间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及时到医院看望伤员,慰问家属。家属情绪稳定,医院全力抢救,使事故救援得以顺利有效展开。
2.响应迅速及时,才能抓住塔吊坠落事故的有利时机。
此次事故救援工作有一个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前,县政府、各部门都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多次组织演练,重视发挥各部门在抢险救援过程中的作用,为事故救援成功奠定了坚实基础。事故发生后,由于这次事故报告及时准确,应急响应迅速,应对措施主动有力,为成功处置塔吊坠落事故,减少和降低次生事故造成的损失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
3.部门协作配合,是应对处置塔吊坠落事故的有力支撑。
在这次塔吊坠落事故的应急处置中,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各成员24小时应急联系电话,指挥部成员单位相互全力支持和配合,使塔吊坠落事故得到迅速有效控制。如公安部门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管制,维护了现场秩序;卫生部门救护、医疗的各项准备工作超前、充分。120急救车赶往现场迅速,送往医院及时,医疗单位对受伤人员救护及时,安排充足的救护、医疗人员,配备必要的救护、医疗器材和药品,能对遇险人员及时紧急救治,争取了抢救时间。使3名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降低了事故损失。
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2011年,全市有专职矿山应急救援队伍4个,指战员293人,各类救援车辆37台。全市企业专职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5个,指战员80人,救援车辆14台。全市公安消防部队有公安消防中队13个,指战员284人,有各类救援车辆62台。
2011年,松山区安监局筹措资金100多万元,设立了矿山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备了氧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装备以及车载移动电源等大型救护设备。
五、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情况
(一)加强市直和旗县区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以市安委会名义向市政府有关成员单位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下发了《赤峰市有关部门编制并报送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明确了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编制的预案名称及完成时间。2011年,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基本完成了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或重新修订工作,已发布应急预案15份。
此外市安监局还以市安委会名义向各旗县区安委会下发通知,要求旗县区政府、安监部门、旗县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编制修订旗县区政府和部门的相关预案。旗县区政府及旗县区直有关部门共编制发布应急预案48份。
(二)及时补充下发应急预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结合赤峰市近年来冶金企业不断增多的实际情况,市安监局以市安委会名义向各旗县区政府和重点冶金企业印发了《赤峰市冶金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三)认真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加强了对中区直、市直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及旗县区安监局直接监管的高危行业企业的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截止2011年12月,自治区、赤峰市直属企业已编制发布应急预案11份。
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完成备案441份,备案率79.6%;烟花爆竹企业应急预案已备案66份,备案率79.5%。
2011年我局重点安排部署了煤矿、非煤矿山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工作。截止2011年12月,全市煤矿企业已完成审查备案20份,备案登记率44.4%;非煤矿山企业已完成审查备案107份,备案登记率79.3%。其中,元宝山区安监局对辖区各煤矿企业及地上开采的非煤矿山企业的应急预案已全部完成备案登记。右旗、克旗、林西县、左旗、敖汉旗、松山区安监局基本完成了非煤矿山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
(四)安排部署了冶金、地质勘探作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
针对近年来我市冶金企业不断增多、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探作业项目大量涌现的实际,鉴于这些企业和勘探作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加强该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分重要,为此,市安监局下发了文件,提出要求,做出部署,将这些单位的应急预案管理纳入工作日程。
六、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中尚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市和旗县区安监部门应急管理业务车辆和设备仪器严重不足。按国家规定应配备应急抢险指挥车但目前均没有配备,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着应急救援指挥行动的有力开展,由于一些应急管理必要的仪器设备装备大多没有配备,使得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行动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是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力量严重不足。一些矿山企业较多的旗县区如松山区、宁城县、喀旗、翁旗、克旗尚没有专业矿山救护队,这些地区多数矿山企业大都远离所签救护协议的现有专业矿山救护队;现有的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山救护队、敖汉旗矿山救护队专职救护队员数量不足,应急救援经费投入不足、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不足,特别是缺乏大型灭火、支护、排水等设备,不适应未来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实战的需要。
三是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覆盖面有待拓展。虽然一些高危行业企业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在2011年已基本完成备案登记,但一些综合监管行业如冶金、电力、建筑施工、地质勘探作业等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四是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工作仍很薄弱。旗县区政府及市和旗县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虽然大都已编制并发布,但应急演练活动基本上没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虽然已备案,但培训工作仍很滞后,需要加大培训力度。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演练活动各地各单位开展不平衡,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其演练频次和演练水平都不尽如人意。
五是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仍很欠缺,一些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仍没有达标。非煤矿山兼职救护队素质亟待增强,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面临着严重挑战。
七、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加快推进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市和旗县区政府要加大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投入,建立投入保障机制,依托大型矿山企业,增建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二)加快建设应急平台,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安监部门应急值守、应急指挥所需的设备、车辆、仪器装备建设,为应急指挥、应急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和技术保障。
(三)加强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工作。建立市县两级分级应急培训制度,使应急培训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应急演练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推动应急演练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
赤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