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综合基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对项目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工程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综合基地。
2、建设单位:赤峰市应急管理局。
3、建设地点: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子镇北洼子片区。
4、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综合基地,作为内蒙古中东部地区以矿山应急救援为主,兼危化、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的区域性主要救援力量,队伍建设主要依托北疆综合应急救援国能平庄队,配置总人数为200人;培训学员同期最大容量为200人。
建设用地总面积223.86亩,总建筑面积44658.7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指挥中心、驻勤楼、培训楼、装备物资库、体能训练馆、水域救援训练馆、室内模拟训练馆、室外实训演练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
5、建设工期:2025年1月—2026年12月。
6、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2.3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
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概述
通过对工程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和公众参与调查,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和风险因素的程度;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从而降低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评估主体:赤峰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王玉桐 联系电话:0476-8833986
2、评估单位:内蒙古泽信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永泽 联系电话:18647625591
3、公众意见的范围:本项目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村民及企事业单位等。
4、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主体和评估单位发表意见及建议。
5、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