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安监管综合字[2011]2号
关于开展全市电力建设工程
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旗县区安监局、农电局,有关电力监理单位,有关电力施工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强化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好转,吸取喀喇沁旗农网改造施工“4.10”杆塔倒塌死亡3人事故的惨痛教训,根据《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电监管安全[2010]7号)文件要求,确保电力建设施工安全,要求我市电力施工企业要进一步落实电力建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电力建设工期管理、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加强电力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施工机械管理,保障安全费用投入,坚决遏制我市电力建设安全事故发生。市安监局与赤峰电业局、市农电局共同研究,决定在我市立即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大检查有关要求如下:
一、 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2011年3月10日-3月15日,各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立即开展企业安全自查。
第二阶段:2011年3月16日-3月20日,各旗县区安监局、农电局联合对辖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第三阶段:2011年3月20日-4月5日,市安监局和赤峰电业局、市农电局组织对有关旗县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抽查检查和督查。
二、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输变电工程、农网改造项目工程及其他电力设施建设工程。
三、检查内容
1、电力建设单位要落实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全面管理责任,切实履行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加强电力建设项目全过程安全管理,强化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管理。
2、电力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和电力建设施工工程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3、电力施工企业要落实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4、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是否与施工现场规模相适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检查人员数量。
5、电力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且重在制度落实和规程的遵守上,杜决施工现场“三违”(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存在。
6、电力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对新工人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7、电力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须经电力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8、电力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机械管理,严把施工机械进场准入关,未经安全检验或安全检验不合格的施工机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租赁、验收、检验、发放、使用管理施工机械,同时要做好机械施工现场劳动组织安全管理。
9、电力施工企业要加强电力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和架线登高作业的安全管理,较大的起重吊装项目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起重吊装作业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登高作业人员要有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10、电力施工企业要认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检查施工现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现场管理等方面安全隐患,并有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记录。
11、电力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12、电力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责任,健全监理工作体系,制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时严格审查工程设计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理。
四、检查工作要求
1、各旗县区安监局、农电局对这次大检查活动要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具体目标,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在安全检查中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搪塞、形式主义等现象。要切实把人命关天的安全大事做为头等大事来抓,从源头消除电力施工隐患。对因安全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好,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电力施工事故的地区,要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责任。
2、要抓好企业安全自查工作,各旗县区要做好检查文件宣传落实工作,要求企业按照检查内容立即进行自查,自查要有记录。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整改要有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毕要有整改回执单。隐患整改要做到计划、时间、措施、资金、责任人“五到位”。旗县区安监、农电部门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做好全面检查。
3、要严格检查标准,彻底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无施工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法施工等问题不能解决的,隐患不能消除的,保证不了施工安全的企业,该整改的立即整改,该处罚的从严处罚,该停工的坚决停工,同时要进行责任倒查、责任追究。
4、本次大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将检查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为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总结经验,引起全行业全社会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对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工作做的好的企业和检查工作抓的好的地区进行表彰,差的企业和地区进行批评。根据检查实际情况,还将对安全工作做的好的企业和地区或问题多隐患大的企业和地区召开现场会,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进行现场表扬与严厉批评,使这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取得实效,继续保持我市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安全发展的良好局面。
赤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赤峰电业局
赤峰市农电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