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赤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委、赤峰市委关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特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
一、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会议时间和增加会议次数。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二、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做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三、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二)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总结并讨论通过。
(三)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五)评选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六)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或推荐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七)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它主要问题。
支部委员会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二、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不在时副书记主持。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三、会议内容:
(一)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二)关于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五)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六)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七)其它相关内容。
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是党员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二、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三、党小组会的内容:
(一)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二)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决定,制订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
(三)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学习和生活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根据党支部的部署,向党员分配和布置任务。
(六)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
(七)进行党员民主评议、评选优秀党员。
(八)分析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课教育
一、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等方面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党支部活动的重要内容。党课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员应全部参加;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也可以吸收他们听党课,进行有计划的培养。
二、党课教育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三、党课教育的内容:
(一)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二)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三)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四)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