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应急管理局成绩单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持续净化机关政治生态,激励干部职工积极在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中更好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结合“四官”专项整治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条 个人每月按要求如实填报学习、工作纪实,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评鉴。
第三条 科室、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纪实登记表收集,每季度末交至党办存档。
第四条 工作纪实与年度考核、党员评优、职务晋升、绩效工资挂钩。
第五条 本制度由党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 月学习、工作纪实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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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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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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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工 作 纪 实 |
第一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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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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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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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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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单位负责人评鉴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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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评鉴 |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1. 本表用于“庸官”整治,每月个人如实填报,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评鉴
2. 科室、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按月收集,每季度末交至党办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