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赤峰市应急管理局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组织与职责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党组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党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党组负责党建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配合党组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二、学习安排
集体学习每月至少安排1次,全年不少于12天。专题研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坚持传统方式与网络学习相结合,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每季度公示,上报市直工委宣传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学习小结,下半年最后一次集中学习结束后对全年学习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
三、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文件、领导讲话。
(十)安全监管、防震减灾、应急救援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
(十一)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四、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兼顾领导领学、专家辅导、观看视(音)频、实地观摩、个人自学进行。
(一)集中学习。年初按照要求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以研讨为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二)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三)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要保证60天以上,撰写调研报告或学习体会文章1~2篇,由局党组收集、整理、总结、推广。
五、学习要求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理论学习与统一思想、驾驭全局,进行科学决策、改造主观世界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
(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学习计划与局机关集体学习计划统一安排,由党组审定后施行。
(三)严格学习纪律。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专设签到本,由个人亲自签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事先向党组书记请假备案。中心组成员要确保完成学习篇目和内容,认真记写学习笔记,要统一使用党总支印发的学习笔记本,及时上交研讨交流文字材料,备存档、考核。党组年终将对中心组成员年度学习、出勤情况及调查研究成果进行通报。
(四)在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述廉中,每位中心组成员要汇报和检查自己的学习情况。将理论学习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