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企业群众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全力打造“审批更少、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营商环境,持续增强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市市场监管局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对市本级市场监管领域143项政务服务事项重新优化提升,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针对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法律法规修订和自治区药监局委托事项的调整,本次共优化新增、取消、调整、合并政务服务事项涉及22项。政务服务事项由143项优化为129项,其中行政许可68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公共服务37项。
认领新增事项。对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气瓶充装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变更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扩项许可4项审批事项进行认领。
调整废止事项。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取消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简化备案、防伪技术产品使用备案、生产出口医疗器械信息备案3项其他行政权力和商品条码质量检验公共服务1项。
调整重复事项。调整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其他行政权力1项重复,调整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增加(减少)营业执照副本公共服务事项2项重复。
调整审批事项。根据自治区药监局审批事项调整,将执业药师首次注册、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执业药师延续注册、执业药师注销注册4项行政许可事项由盟市审批重新调整至自治区药监局审批。
优化合并事项。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经营方式变更、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名称变更、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法定代表人变更、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注册地址变更、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库房地址变更、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经营范围变更、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企业负责人变更7项其他行政权力调整合并为1项。
通过优化提升,即办事项由94项优化为107项,增加即办件13项,即办件比率由76.92%、72.87%提升至82.95%,分别提升6.03%、10.08%。办事时限由原来332个工作日再压缩225个工作日,承诺压缩比提升66%。优化承诺事项35项,办理时限压缩393个工作日,优化后承诺时限压缩比率93.47%,提升目标超过11%以上。免证办事项由39项调整优化至69项,提升26.22%。情形化办理事项由33项调整优化至70项,提升31.18%。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全面落实首问负责、绿色通道、告知承诺、容缺受理、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审批制度,实施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受理标准化、审查标准化,提供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精准化服务,对同一事项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审查,助推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