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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旗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安委办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自治区《决定》)和《中共赤峰市委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市里《决定》),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构建双重机制、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通过开展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筑牢基础。
二、主要活动内容安排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国家《意见》《规定》、自治区《决定》和《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及市里《决定》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访谈活动,通过举办“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和典型经验观摩等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开展“6·16”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安委会要在6月16日,组织成员单位和企业统一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有奖竞猜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和企业职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等知识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客户端、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要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现场连线等形式深入宣传,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移动电视、户外LED屏、电子阅报栏等电子媒介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
(三)扎实推进“七进”宣教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地区和行业领域“七进”活动组织实施工作,选树一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先进典型,加强政策支持、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按照《赤峰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要求,特别是安监、教育、社区、妇联、农牧业主管部门、消防等结合自身特点,打造具有自身特点的活动,由市安委办通过市级主流媒体进行专题报道。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相关方面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协同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纳入到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确保“七进”活动取得实效。
(四)开展公益宣传大展播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组织创作安全生产宣教短片、微视频、公益广告、展板挂图、漫画和安全科普读物等文化精品,及时上报。市安委办将制作2部作品,每个旗县区推荐作品不少于1部,市安委办将精选部分优秀作品,除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外,并集中展播,同时,向自治区、国家推荐优秀作品,实现安全文化精品共享。
(五)开展志愿者义务宣教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和发动广大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牧区、进公共场所,组建一支市级“安全生产志愿者”服务队,向全社会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解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成就、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六)开展事故警示专题教育活动。安委办制作的蒙都羊业“1·14”火灾事故警示教育专题片,连同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集中组织播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展,开展大讨论;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七)开展“城市安全发展大家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围绕建立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等内容,鼓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宣讲、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等活动。组织开展各行各业各级干部职工群众为城市安全发展建言献策活动,精选部分优秀内容通过赤峰安监微信微博公众号予以展示,努力营造城市安全发展人人参与的共建共创共治共享的良性格局。
(八)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宣传活动。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组织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企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在全市非煤矿山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专题培训。组织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提升职工群众在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方面的能力和水平。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本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置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升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九)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政企联动原则,在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大型商场、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现场处置水平。要加强应急演练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十)继续组织开展各行业领域特色活动。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评选、“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住建、公安、交通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有关活动,制作宣传片,在电视、城市公交和LED屏幕定时播放;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1次应急逃生演练和1次安全教育;安监、煤监、质监、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及时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强化舆论监督。
三、有关要求
(一)坚定正确方向。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活动始终。要充分落实与党委宣传部门的协调机制,邀请主流媒体共同研究制定活动宣传议题,策划推出一批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新闻作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宣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建立完善活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保障经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市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和考核评比。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紧扣活动主题,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牧区、家庭、公共场所,因地制宜策划活动,切实将活动作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力手段。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活动信息的跟踪反馈,确定联络员,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于每周四12时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至市安委办,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也可一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
请各旗县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别于5月11日、5月17日和7月4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报送至市安委办。
联系人:贾立雪,电话:8833997,传真:8781358,电子邮箱:779589197@qq.com。
附件: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赤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