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峰市应急管理局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所属各事业单位:
《赤峰市应急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已经2019年6月16日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赤峰市应急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和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构建我市非煤矿山、危化及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重点监管服务行业扫黑除恶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救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根据《赤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铲除黑恶势力在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救援领域的滋生土壤,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打好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救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安全监管职能优势,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不懈努力,全面摸排深挖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救援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反映涉黑涉恶线索;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会同政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对政法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监管行业管理漏洞,及时整改完善。认真分析监管行业领域黑恶势力滋生的根源,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的长效机制,确保企业与人民群众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赵兰广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瑞明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梁耀先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国增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展威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谢永利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姚东源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涂树国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
白玉钢 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规划科技科负责人
王树文 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陈志忠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减灾与救灾科负责人
宋玉娟 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王 成 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冯志刚 市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卢 肖 原市应急管理局监察支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涂树国兼办公室主任、王志玲为联络员,负责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各相关科室、室(队)负责所监管行业领域扫黑除恶的安排部署、工作推进、督促检查等以及工作开展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聚焦打击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一是群众信访、举报中的涉黑涉恶情况;二是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备案的评定、评审领域,强包、强揽评定、评审等中介工作,搞恶性竞争的黑恶势力;三是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强令冒险作业、外委非法用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黑恶势力;四是企业发生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借机敲诈的黑恶势力;五是在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等过程中煽动闹事阻挠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黑恶势力;六是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保护伞”;七是在减灾救灾物资发放领域强霸物资的黑恶势力;八是危害移民安置点治安、妨碍抢险救援、灾害治理正常工作秩序的黑恶势力。
(二)深挖严打“保护伞”。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要将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要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排查深挖线索。各相关科室(队)要全面排查监管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深入分析近年来信访件、举报电话,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各相关科室(队)负责人为线索摸排直接责任人,对掌握的线索、信息进行及时核查、分析研判,确保每条线索准确、真实,将发现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地方公安机关查处。
(四)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局网站、微信群、公众号等采取多种形式,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中。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做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讲、解疑释惑以及扫黑除恶知识宣传和问卷调查等工作。同时,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应急管理系统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对照自身职能,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相应职责任务。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强化工作联动、信息报送,确保扫黑除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
(二)严格监管执法,强化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涉及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救援领域的企业、单位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因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应发现涉黑涉恶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导致涉黑涉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按规依法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畅通举报渠道,强化报送信息。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开8301519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并做好保密工作,对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救援领域存在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进行梳理登记上报,并协助政法部门侦查破案。各相关科室(队)设专人负责专项斗争工作的材料报送、信息汇总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