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案例之一:“康中”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依法受到严惩
移送卷宗110册,历经两次开庭审理,庭审历时三天半,2019年10月17日,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康中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12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康金龙、孟祥洋、韩国庆等8人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2年不等的刑罚。审判结果经各级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信息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刊发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百姓群众拍手称快,有效地净化了辖区社会秩序环境,同时也是对全市扫黑除恶指战员们的一次加油助威、再鼓干劲!
此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赤峰市侦办、起诉、审判的首例涉黑案件,也是全区首例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欺压当地群众、破坏基层选举、影响政治生态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涉案人数众多且犯罪情节复杂,该组织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在当地造成重大社会危害。
自2009至2018年期间,康中多次召集组织康金龙、康长江、康富、康文、康子金等康氏宗族亲属,并拉拢韩国庆、刘玉祥、刘琢、李云等人进行密谋,在村委换届选举中,通过采取安插人员参加会议、威胁恐吓竞争对手、盯梢强迫贿赂选民、设卡建点打探消息等不正当手段和方式,获得了四届康家营子村村主任职位,逐步形成了以康中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康家营子村形成“一霸”。
该组织成员依托康中所把持的基层政权和组织势力,通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诈骗,开设赌场,非法占用农用地,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大肆攫取经济利益来维系该组织生存。2015年至2017年,“十个全覆盖”项目在康家营子村施工及验收期间,康中多次以施工质量不合格为由对施工方实施敲诈勒索,累计非法获利30万元人民币。2011年以来,康家营子村实施危房改造扶贫项目期间,康中以不给钱就不能获得国家危房改造项目指标和不能通过验收为由,索要、收受多个危房户的现金,非法获利6万余元人民币。2013年6月份,康富凭借组织势力,在未经康家营子村民组大部分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对树木进行单方面定价,强迫交易,盈利30余万元。2016年至2018年,康金龙、康长江多次在康中的滴灌带厂聚众赌博从中盈利,影响十分恶劣。
△查封工厂
该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多样性明显,有组织实施的犯罪案件和在该组织意志之下实施的刑事案件共33起,涉及罪名12个;违法案件6起,涉及案由3个。2009年,康家营子村换届选举期间,因张某瑞发表不利于康中的言论,康中便对张某瑞实施殴打。2013年,康金龙得知袁某瑞、李某玲夫妇与康中发生口角后,到达现场对袁某瑞实施殴打致其轻伤。2017年,康金龙因柴某东、窦某玲夫妇在乌敦套海镇下府村集市与康中发生口角,带领组织成员对二人实施殴打,并砸其农用车。康中经常炫耀武力,在公共场合对村委会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进行辱骂、殴打。
△查封车辆
据公安机关查明:该组织形成至今,300余名群众合法利益遭到侵害,受害群众举报、控告者极少,许多受害群众表示怕遭到该组织打击报复,甚至有的群众称其还要在村中生活,只能忍受该组织的不法侵害。很多受害群众在康中等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依然不敢反映情况,在公安民警的再三教育引导下,群众陈述前仍然再三要求民警替其保密,怕泄露出去后遭到该组织打击报复。该组织形成至今近10年时间,在当地实施了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已形成了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