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5日,巴林右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称,2018年5月6日,套白村村民王某忠的拉石头翻斗车队途经西郊村一土路时,被西郊村村民张某民等8人拦停,以拉石头车压西郊村林地为由向王某忠索要钱财,后王某忠支付4000元钱后才放其通行。
接警后,巴林右旗公安局成立了由巴林右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包刚任专案组组长,巴林右旗公安局副局长邹志新任副组长的专案组,快速研究制定了研判、侦查、抓捕等行动方案,迅速开展破案攻坚工作。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民组织该团伙张某林、王某、张某财、王某兰等11人,多次以碾压耕地、草场为借口,拦截运输石料、施工车辆索要钱财;多次阻挠水泥路正常施工建设,导致施工方延误工期,遭受经济损失。此案受到巴林右旗政法委的高度关注、专门进行专项部署,检、法两院提前介入,积极进行会商会审,实现了快侦、快诉、快审、快判,张某民等罪犯团伙成员被巴林右旗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拘役6个月不等的刑罚。打击效果好,震慑作用强,案件宣判后,人民群众拍手称快,通过对此恶势力团伙的打击,有力地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分子,促进了辖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