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1日至11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察,市委巡察组共向市旗两级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九个方面25个问题。同时,向市旗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移交书记点人点事两项问题,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巡察反馈以来,市旗两级应急管理局党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把抓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以主动认领的自觉、知错就改的态度、动真碰硬的决心推动反馈意见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一)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12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旗两级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意见后,市旗两级应急管理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局党委会会议,研究并安排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按照“一问题、一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任务、整改要求。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
具体部署,在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结合巡察整改,市旗两级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门组织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深化对巡视巡察工作的理解把握,切实增强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二是细化巡察整改工作举措。市旗两级应急管理局党委制定整改方案过程中,在对巡察反馈问题全面认领的基础上,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全市共细化实化了具体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同时,把巡察整改同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贯通起来,既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又推动新老问题、共性和个性问题从根本上同步整改,实现真整改、真见底。
三是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在完成巡察整改任务的同时,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提升工作水平、推动事业发展的有利契机和重要抓手,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相结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堵塞制度漏洞,市旗两级应急管理局党委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一是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担当。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带头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及时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副局长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市旗两级均相应组建整改工作专班,推进工作落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带头深入旗县区及有关部门现场督办,推动整改工作往深里抓、往实里做。
二是抓理论武装和责任落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先后7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委巡察问题的整改进展,整改落实情况。每次听取市委专项巡察整改问题时,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和整改工作提出明确处置意见,及时要求非煤和危化科室负责人督促各旗县区加强巡察整改。
三是做实政治监督,深化整改成果运用。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市旗两级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靶向整改的重点和难点,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逐级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并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之中,推动解决市旗两级应急管理局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深化巡察成果运用,重点是完善制度机制、深化系统治理,切实达到巡察工作的综合监督作用。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市旗两级应急管理局党委围绕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经自查自评,巡察反馈的2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25个(包含需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6个),整改率达到100%,全市共制定整改措施73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5项,开展专项行动23项,开展警示教育12场次,罚款15.9万元。
(一)政策理论学习组织不够全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市应急管理局党委2022年仅组织学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相关内容2次。
整改措施: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内容纳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第一议题”。二是建立实施“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将“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推动其制度化、做到规范化、确保实效化。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第一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举措。二是市旗两级应急管理局党委全部制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将“第一议题”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巡察整改以来,应急管理局党委先后召开31次党委会议,全部设有第一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并落实到位。
(二)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2.阿鲁科尔沁旗应急管理局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少,且不够全面、详细,在2023年1月以来召开的11次会议中,绝大多数没有明确体现出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整改措施:一是阿旗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党委会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对全旗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常态化全面安排和部署。三是加强阿旗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的规范管理,严格按会议规范和流程进行管理。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及时督促阿旗应急管理局党委修订《阿鲁科尔沁旗应急管理局党委议事规则的通知》,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各项重点工作的研究部署纳入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程,在整改期内,阿旗应急管理局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二是阿旗应急管理局制定《关于常态化开展违章操作整治工作的通知》和《阿鲁科尔沁旗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全旗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常态化全面安排和部署。三是阿旗应急管理局定期组织集体学习《行政公文规范管理》,规范会议程序,提升行政公文规范化水平。
3.喀喇沁旗应急管理局对重点企业的应急演练监管不够到位,赤峰金蟾矿业有限公司2023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中仅安排了2次应急演练,不符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整改措施:一是喀喇沁旗应急管理局强化对企业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确保综合演练、专项演练、现场处置按频次落实。二是立即对全旗矿山企业进行应急预案检查,确保应急预案内容符合规定,演练次数达到要求。三是对旗应急管理局监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确保日常监管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督促喀喇沁旗应急管理局定期组织企业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二是喀喇沁旗应急管理局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并对全旗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所有企业综合演练、专项演练以及现场处置演练均按规定频次落实到位。三是喀喇沁旗应急管理局责令赤峰金蟾矿业组织开展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同时对全旗11家复工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应急预案检查,11家企业共开展应急演练46次,预案和演练均符合相关要求。四是制定《喀喇沁旗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由喀喇沁旗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对相关股室执法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坚决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社会监督效能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4.2017年《赤峰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仅有5名举报人获得了举报奖励。
整改措施:一是在全市范围内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进行深入宣传,提升群众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规定的知晓度。二是在现有的来电、来信、来访、网站举报渠道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和微信程序的推广应用,拓宽群众举报渠道。三是督促各旗县区对符合奖励情形的安全生产举报事项按照标准兑现举报奖励,提高群众参与安全生产举报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效能。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于2024年2月27日制定印发《赤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区进一步提高对举报奖励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二是市应急管理局在赤峰综合广播等各类媒体渠道公布《赤峰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市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受理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加大对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有关规定。三是市旗两级应急管理局网站设置“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入口和微信小程序等,拓宽举报渠道。四是在原来兑现5笔举报奖励资金的基础上,目前全市又兑现了5笔举报奖励资金共计28207元,提高群众参与安全生产举报的积极性。
(四)存在企业迟报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5.2022年3月16日14时30分,位于松山区的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至3月17日2时20分该企业才向松山区应急管理局进行报告,违反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的规定。
整改措施:一是松山区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相关规定,督促企业健全完善事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范围、时限要求、信息内容和责任部门等内容,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强化企业培训教育,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列入年度培训内容,提高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主动性。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将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知识考核贯穿于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随机抽查企业相关人员对事故报告知识的掌握情况。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松山区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区非煤矿山企业提高认识,加强责任落实,完善制度措施,规范事故报告时限内容。二是松山区应急管理局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列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现场抽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报告要素知晓程度。三是松山区应急管理局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列为日常检查内容,对落实不到位和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四是松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对华泰矿业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复工复产工作不细不实,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并有迟报现象等问题,给予华泰矿业处以6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五)应发现却未发现安全隐患
6.红山区应急管理局监管的赤峰吉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经营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中重大危险源分级指标为2.16,库区已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但未报送红山区应急管理局备案,该公司还存在现场消防水泵铭牌流量与《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表述内容不一致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红山区举一反三对境内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逐一核实,对危险源情况和消防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二是红山区应急管理局督促赤峰吉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按照《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辨识》重新进行辨识,责令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备案。三是红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核实赤峰吉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消防水泵实际流量,如不符合要求,立即督促其采购符合规范要求的消防泵。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红山区应急管理局对全区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大危险源情况进行逐一核实,依据《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检查,消防安全设施符合规定。二是红山区应急管理局督促吉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全部整改完毕。三是红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核实3家烟花爆竹企业,消防水泵实际流量均不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规定,已全部购买完消防水泵。
7.林西县应急管理局监管的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三车间喷淋塔作业场所未设置紧急疏散指示标识及安全出口标识,该作业场所的2个安全出口门从内侧无法打开。
整改措施:一是林西县督促企业加强企业现场安全和从业人员培训,提升隐患辨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对全县企业开展专项安全隐患排查,要求全部增设紧急疏散指示标识及安全出口标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林西县应急管理局督促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车间合适位置设置安全出口标识,要求作业场所2个安全出口门从内侧打开,并在车间内设置紧急疏散指示标识。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林西县应急管理局专门针对宏远天呈公司全体员工对隐患辨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进行了培训,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林西县应急管理局对同类5家危化企业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同时聘请专家对全县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全部为总体可控。三是林西县应急管理局监督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全出口门从内侧可以打开,全部整改到位,并在三车间喷淋塔门口合适位置设置了安全出口标识,整个企业车间内全部设置了紧急疏散指示标识。
8.国家检查组2023年7月3日至8日对翁牛特旗大座子山铅锌矿进行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竖井提人的提升机未实现双重电源供电’的重大隐患,翁牛特旗应急管理局6月29日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未发现此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翁牛特旗常态化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旗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系统全面检查。二是对全旗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专业素质,提升监管人员发现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翁牛特旗应急管理局加强非煤矿山的整改。二是翁牛特旗应急管理局加强对全旗4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聘请5位安全专家对全旗矿山企业开展“安全评估+执法+服务”专项行动,共发现问题36项,全部整改到位,有效提升了矿山安全监管水平。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对《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专题学习,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增强重大事故隐患的识别判定能力,切实提高执法队伍专业素质提升。四是派驻翁旗应急管理局纪检组长对执法人员进行了谈话,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确保执法人员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9.宁城县应急管理局未发现中石化大双庙加油站爆炸危险区与站房之间无分界线、宁城县旺平加油站加油机电缆线路保护管管口处未封堵及加油机底部三眼法兰未做等电位跨接等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宁城县举一反三对全县危化企业进行全面系统排查,查找安全隐患,消除监管薄弱环节。二是宁城县应急管理局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大双庙加油站限期明确爆炸危险区,在加油站爆炸危险区与站房之间划出分界线。三是宁城县应急管理局下达执法文书责令旺平加油站限期对加油机电缆线路保护管管口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封堵,加油机底部三眼法兰做等电位跨接。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宁城县应急管理局印发《宁城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对全县56家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37项,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宁城县应急管理局对中石化大双庙加油站进行处罚,在爆炸危险区与站房之间划定分界线。三是宁城县应急管理局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宁城县旺平加油站使用防爆胶泥封堵加油机电缆线路保护管管口,完成加油机底部三眼法兰等电位跨接。
(六)执法不规范
10.松山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1月对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内蒙古联民农牧业专业合作社进行处理时,没有对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进行收缴,仅处罚人民币2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松山区应急管理局举一反三,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合法合规经营。二是严格行政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三是松山区应急管理局没收内蒙古联民农牧业专业合作社违规经营烟花爆竹非法所得。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松山区应急管理局编制《赤峰市松山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汇编》,并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同时,强化执法案卷法制审核,确定执法股室负责人、政策法规股和分管法制三级审核,并定期邀请司法工作人员对案卷进行评查,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化。二是松山区应急管理局对内蒙古联民农牧业专业合作社违规经营烟花爆竹非法所得700元进行没收。违法经营烟花爆竹已由松山公安分局依法扣押,待集中销毁。三是松山区应急管理局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提升年”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开展了两轮专项执法检查,查处违规经营行为1起,罚款1万元。
11.元宝山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分行政检查案卷中,缺少现场检查方案及签名日期,现场检查记录缺少被检查人签名;2023年对内蒙古华天制药有限公司和赤峰市元宝山区凯跃化工厂现场作出的案卷检查方案,存在格式不统一的问题;2023年对内蒙古浩森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未按照规定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整改措施:一是元宝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二是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件专项评查行动,对全区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查找行政执法及案卷制作不规范问题。三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实行法制审核、公示、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严把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关,加强对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坚持“有罚必审”。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元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印发《元宝山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邀请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及司法部门专家对全体干部职工35人开展专项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元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印发《元宝山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专项评查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重点评查2022年以来已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18份,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元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梳理,对元宝山区2项行政许可、22项行政监督检查、279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强制措施等进行全面梳理,严肃追究行政执法人员责任,并对2023年对内蒙古浩森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重新组织听证。同时制定《元宝山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元宝山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12.林西县应急管理局2017年对存在“安全警示标识不全”同一问题的四家矿山企业,在案卷中未体现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况下,做出了不一致的处罚结果,最低罚款1万元,最高罚款4.9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林西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手册,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强对全县行政执法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过程,执法依据等环节有法可依。三是积极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足等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林西县应急管理局制定印发《林西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方案》,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化,做到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程序进行法制审核,强化专业法制审核人员力量,聘请了1名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审核机制逐步健全。二是林西县应急管理局组织非煤矿山执法人员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手册开展了专题学习培训,确保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三是林西县应急管理局对全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了2次执法培训,覆盖非煤、危化、工贸股全体共计8名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了专业人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七)执法不严格
13.阿鲁科尔沁旗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分执法卷宗中存在承办人与审核人为同一工作人员的问题,2016年度和2017年度现场检查记录中存在涂改检查编号、时间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阿旗应急管理局完善执法机制建设,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阿旗应急管理局立即纠正执法案卷文书承办人与审核人为同一人行为,严格执行执法过程中承办人与审核人不能是同一人的规范。三是阿旗应急管理局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执法能力,制作执法文书,做到语言规范、文字简洁、严谨真实。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阿旗应急管理局制定《阿鲁科尔沁旗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对执法文书和案卷制作进行规范。二是阿旗应急管理局印发《阿旗应急管理局党委贯彻落实赤峰市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发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执法过程中承办人与审核人不能是同一人这一现象进行规范。三是阿旗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的通知》,要求对执行执法文书和案卷的文书编号、执法日期、执法程序等各个环节从严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4.巴林右旗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7月14日向赤峰晟兆矿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企业于8月15日前完成整改,巴林右旗应急管理局应于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但直至2022年12月20日巴林右旗应急管理局才进行复查,超期110余天。
整改措施:一是巴林右旗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制,重点关注执法程序、复查验收、行政立案、行政处罚告知等环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加强执法案卷文书合法性审查,要求监管人员对执法文书和案卷的合法性从严把关,尤其是文书编号、执法日期、执法程序等环节进行细致筛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巴林右旗应急管理局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制,制定印发《巴林右旗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方案》和《巴林右旗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流程内部提醒办法》。二是巴林右旗应急管理局加强执法案卷文书管理,制定《巴林右旗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制度》,印发《巴林右旗应急管理局三级法制审核制度》,执法过程中,确定执法股室负责人、政策法规股和分管法制审核领导三级审核,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化。三是派驻右旗应急管理局纪检组长对当事人进行了谈话,进行批评教育,杜绝以后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15.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个别行政处罚案卷中缺少对当事人的调查询问笔录。
整改措施:一是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二是加强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对执法程序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完善行政执法档案,并对全旗企业的执法档案进行审查,确保执法档案完整。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评查结果应用,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并对2021年度个别行政处罚案卷调查询问笔录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举办“全旗应急管理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全旗18个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和16个苏木乡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三是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印发《案卷评查情况通报及案卷制作事项》,及时印发给各执法股室,确保执法档案完整。
16.喀喇沁旗应急管理局向赤峰金蟾矿业有限公司下达的责令整改执法文书编号空缺,复查意见未加盖公章。
整改措施:一是喀喇沁旗应急管理局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二是旗应急管理局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完善档案,对不完整的执法文书进行完善,同时排查全旗企业执法文书的完整性,确保记载完整,符合法律规定。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喀喇沁旗应急管理局制定并印发《喀喇沁旗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喀喇沁旗应急管理局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喀喇沁旗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对执法行为、流程进行规范、约束。同时,对全旗执法文书档案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未发现有其他不规范、不符合法定要求等行为。二是喀喇沁旗应急管理局组织全旗非煤矿山、危化、工贸等行业监管人员90余人参加培训,开展“业务大练兵、岗位大比拼”活动,通过隐患排查、执法流程等环节考评竞赛,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业务素养,提高执法精准度和执法流程规范度。三是喀喇沁旗应急管理局根据《喀喇沁旗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由旗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对执法股室负责人及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17.翁牛特旗应急管理局对全旗24座尾矿库开展汛期专项检查,只对其中6座尾矿库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针对其中1座尾矿库仅有1人值守的问题,未下达执法文书。
整改措施:一是翁牛特旗应急管理局常态化对全旗的尾矿库进行监管,重点对尾矿库坝体、排洪水位、在线监测等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不定期抽查全旗矿山企业严格行政执法,发现问题立即下达执法文书,责令企业限期及时将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翁牛特旗应急管理局常态化对全旗24家尾矿库进行监管,针对冬季寒冷的实际,全旗尾矿库全部处于停产停建状态,并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4份,要求各尾矿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二是翁牛特旗应急管理局加强对全旗尾矿库值班值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尾矿库企业7家,形成7份检查记录,责令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8.阿鲁科尔沁旗应急管理局关于阿鲁科尔沁旗交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案,立案时间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间超过30天,未按照规定申请延期。
整改措施:一是阿旗应急管理局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二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审查制度,加强对全旗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合法性审查,对全部执法文书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按照《行政处罚办法》,立即补齐行政处罚的相关手续,确保行政执法档案完整。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阿旗应急管理局制发《关于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的通知》,并通过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和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执法实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对法规条款使用水平和执法规范程度。二是阿旗应急管理局制定《阿鲁科尔沁旗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完善审查流程,经审核合格的执法案卷和文书方可结案归档。三是阿旗应急管理局完善行政处罚手续,按照《行政处罚办法》,对阿鲁科尔沁旗交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案卷进行回头看,完善执法处罚手续,确保行政执法档案完整。四是派驻阿旗应急管理局纪检组对未按规定延期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9.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在对巴林左旗利汇铸造有限公司和赤峰陈曲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简易程序作出警告行政处罚时,未按照规定制作《文书送达回执》,也未按照规定备案。
整改措施:一是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和内部备案制度,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程序书面备案手续。二是对全旗各执法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简易程序进行严格管理,规范执法流程,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三是补齐对巴林左旗利汇铸造和赤峰陈曲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相关档案,并进行备案。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完善《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制度》,明确执法程序,内部备案管理等事宜。二是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对照该问题举一反三,对全旗各执法领域行政执法简易程序进行规范执法流程,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要求各股室参照执行,避免发生同类问题。三是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补齐巴林左旗利汇铸造和赤峰陈曲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相关档案并备案。
(八)监管不到位
20.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监管的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2021年发生3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且同一类型事故(冒顶片帮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于2022年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一是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举一反三,把防范冒顶片帮事故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防范非煤矿山典型事故六十条措施》的相关要求。二是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强化对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的监管,加大对该公司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建立并落实顶板等级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提高掘进台车、铲运机、撬毛台车、反井等机械设备的使用率。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深刻分析事故原因,把防范冒顶片帮事故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逐项制定3条具体防范措施。二是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强化对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的监管,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确定分级管控责任人,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督促宇邦矿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制定支护整改实施方案,已投入7000万元扎实推进企业“四化”建设。
21.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监督企业整改不够有力,2017至2022年共对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外委单位进行了30次处罚,但企业“屡罚屡犯”。
整改措施:一是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应加强对外委单位的安全执法检查,针对外委工程存在同类事故隐患反复出现,“屡罚屡犯”的问题,严肃进行警示、约谈和通报。二是切实落实外委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包单位对外委单位实施统一管理,做到管理、培训、督查、考核奖惩“五统一”,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三是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监督大唐外委单位相关问题整改到位,验收销号。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监督大唐外委单位32项问题,立行立改,全部整改到位并验收销号。二是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对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气化中心、合成中心现场生产装置的特殊作业情况进行检查2次,对大唐煤制气生产中心特殊作业票证办理、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抽查10处,现场检查作业票(证)要求的安全措施均已落实,相关负责人已签字确认,未发现任何隐患。三是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对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培训,重点是围绕外委单位作业环节事故教训、风险管控、安全措施落实等方面内容进行培训,切实落实外委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2.敖汉旗应急管理局监管的赤峰市华恒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备案登记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情况未随重大危险源的变更及时进行更新。
整改措施:一是敖汉旗对全旗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严格做好风险辨识更新和管控措施执行落实等工作。二是依托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对全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堵塞安全生产漏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三是督促赤峰市华恒化工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变更情况进行更新,确保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敖汉旗应急管理局对全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风险逐一进行辨识评估分级,明确每一个安全风险的具体管控措施和责任人员,全部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安全风险四色图更新制定工作。二是敖汉旗应急管理局聘请赤峰天硕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全旗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全部为黄色,安全风险总体可控。三是赤峰华恒化工有限公司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应用工作,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进行了更新修订,企业安全风险全部可控。
23.宁城县应急管理局监管的宁城鼎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应急预案专家评审意见中缺少专家表决投票环节。
整改措施:一是宁城县督促各行业企业健全应急预案编制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的编制流程,同时提升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二是责令宁城鼎琦工贸有限公司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评审应急预案,补齐专家评审意见,完善专家评审流程。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宁城县应急管理局印发《宁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督促各行业企业健全应急预案编制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的编制流程,提升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二是宁城县应急管理局责令宁城鼎琦工贸有限公司对2023年应急预案重新进行评审表决,出席专家3人全票通过评审,补齐专家评审意见,完善专家评审流程。
24.巴林右旗应急管理局未认真审核企业整改情况,赤峰环连工贸有限公司2023年5月到7月共开展5次安全大检查,却仅有3次会议记录,且5月5日与5月20日的会议记录内容完全相同。
整改措施:一是巴林右旗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完善各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档案。二是对赤峰环连工贸有限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回头看”,尤其对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档案情况进行核实查验,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档案完整。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巴林右旗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严格落实《巴林右旗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方案》,按照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总结的原则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巴林右旗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执法人员对赤峰环连工贸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真实完整。并在全旗开展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8家次,排查一般安全隐患38条,重大安全隐患1条,全部整改完成。
(九)个别地方存在应处罚而未处罚问题
25.红山区应急管理局对中石油赤峰分公司城东加油站下达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中,存在以下应处罚而未处罚事项:(1)该加油站消防器材管理办法中的“每2台加油机设置不少于1只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加油加气加氢站工艺设备应配置灭火器材,每2台加油机设置不少于2具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要求;(2)该加油站缺少车辆入口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红山区对全区加油站进行检查,全部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规定,完善车辆出入口标志。二是红山区应急管理局立即督促城东加油站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要求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三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对应急管理局从事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技能和执法水平。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红山区应急管理局对全区25家加油站进行检查,全部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规定设置车辆出入口标志。二是红山区应急管理局已督促全区25家加油站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要求其全部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三是红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全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有效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技能和执法水平。四是按照《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要求,重新进行检查,以上不属于处罚事项。
三、书记点人点事项办理情况
市委巡察组向市旗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移交两个问题。
1.国家检查组2023年7月3日至8日对翁牛特旗大座子山铅锌矿进行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竖井提人的提升机未实现双重电源供电”的重大隐患,翁牛特旗应急管理局6月29日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未发现此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翁牛特旗常态化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旗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系统全面检查。二是对全旗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专业素质,提升监管人员发现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翁牛特旗应急管理局加强非煤矿山的整改。二是翁牛特旗应急管理局加强对全旗4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聘请5位安全专家对全旗矿山企业开展“安全评估+执法+服务”专项行动,共发现问题36项,全部整改到位,有效提升了矿山安全监管水平。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对《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专题学习,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增强重大事故隐患的识别判定能力,切实提高执法队伍专业素质提升。四是派驻翁旗应急管理局纪检组长对执法人员进行了谈话,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确保执法人员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2.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监管的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2021年发生3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且同一类型事故(冒顶片帮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于2022年再次发生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举一反三,把防范冒顶片帮事故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防范非煤矿山典型事故六十条措施》的相关要求。二是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强化对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的监管,加大对该公司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建立并落实顶板等级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提高掘进台车、铲运机、撬毛台车、反井等机械设备的使用率。
整改结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督促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深刻分析事故原因,把防范冒顶片帮事故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逐项制定3条具体防范措施。二是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强化对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的监管,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确定分级管控责任人,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督促宇邦矿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制定支护整改实施方案,已投入7000万元扎实推进企业“四化”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都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但我们清醒认识到,距离整改要求和群众期待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有的还需巩固完善,必须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下一步,市旗两级应急管理局党委将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带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决扛牢这一重大政治责任。把“学思想”作为首位任务贯穿工作始终,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对标对表,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各项事业发展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二)从严管党治党。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猛药去疴的决心向顽瘴痼疾开刀,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督促市旗应急管理局两级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纪检监督发挥好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着力把好干部选出来、用出来、管出来、带出来。统筹推进市旗两级党组织建设,促进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三)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工作水平、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契机,与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推进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中心大局,紧扣高质量发展要义,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常性深入基层一线,多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去,体察实情,解剖麻雀,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6—8023213
通讯地址:赤峰市新惠路56号 邮编:024000
电子邮箱:cfsyjjxxk@126.com
赤峰市应急管理局党委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