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对安全评价报告内容与当时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报告结论定性严重偏离客观实际,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依法从重处罚。对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同违法行为依法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案例回顾
2021年7月15日至19日、8月2日至4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督导组对广东省梅州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督导工作中发现的线索,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对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2019年7月23日为某石场扩建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2021年1月26日为该石场排土场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2020年7月28日为某矿业有限公司对坑石灰岩矿扩建年产80万吨水泥用石灰岩矿地下开采项目出具的《安全预评价报告》,2021年4月10日为某硫铜矿出具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中存在简化安全评价程序和相关内容、未按照有关法规标准的强制性规定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安全评价报告存在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和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8月10日,经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批准,执法工贸处依法对该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违法行为
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冯某某、李某某、陈某、黄某某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五)(六)项的规定。
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某石场扩建年产2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出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中存在出具重大疏漏的安全评价行为,存在违反法规标准的规定开展安全评价的行为,存在违反有关法规标准规定,简化安全评价程序和相关内容的行为。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石场排土场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中存在违反法规标准的规定开展安全评价的行为。
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某矿业有限公司对坑石灰岩矿扩建年产80万吨水泥用石灰岩矿地下开采项目出具安全预评价报告中存在出具重大疏漏的安全评价行为,存在违反法规标准的规定开展安全评价的行为,存在违反有关法规标准规定,简化安全评价程序和相关内容的行为。
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某硫铜矿出具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中存在故意隐瞒矿山开拓生产系统现状与设计不符、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辨识错误,评价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评价结论定性严重偏离客观实际的情况等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行为。
处理
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给予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没收违法所得48000元,并处240000元罚款,吊销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给予原法定代表人兼项目负责人冯某某、技术负责人李某某各“处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项目组成员陈某“处4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项目组成员黄某某“处4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法规标准的规定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五)出具虚假或者重大疏漏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的;(六)违反有关法规标准规定,更改或者简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内容的;……。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违反法规标准规定更改或者简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内容的;……(六)未按照有关法规标准的强制性规定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活动的;……(十)安全评价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由资质认可机关吊销其相应资质,向社会公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实行行业禁入,纳入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以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