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结合国家矿山局对全市矿山检查为契机,采取五项具体举措对非煤矿山领域实施专项整治。
一是全面启动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从严从实推进非煤矿山企业扎实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实现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自查自纠率、应急管理部门专项排查整治执法覆盖率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依法查处率“三个100%”,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牵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落细各项责任措施,定期将自查情况报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二是开展露天转井工开采矿山专项整治。全面摸排露天转井工开采矿山情况,完成对4家露天转井工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程序、设计单位资质等情况初审,将相关安全设施设计报自治区应急厅进行全面复查。并责成属地对4家露天转井工矿山进行全覆盖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10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是开展非煤露天矿山专项整治。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监察执法六处对生产非煤露天矿山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发现问题隐患455项,已整改完成430项,责令停产整顿5家,行政处罚61.9万元。
四是做好汛期非煤矿山专项检查。结合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防洪体系和能力建设、极端天气及突发情况紧急撤人制度等,严防井工矿山透水、露天矿山滑坡、尾矿库溃坝、泄漏等事故发生。累计检查尾矿库150家次,发现问题隐患225项,整改完成182条。
五是强化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等四个专项整治。采取企业自查、市县两级全覆盖检查的方式,深入开展外包工程、中介机构、“罚而不改”“打非治违”四个专项整治,坚决整治非煤矿山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企业自查方面,51家存在外包工程的非煤矿山企业完成外包工程专项整治自查自改,共发现问题隐患91项,整改完成78项;107家生产建设、停产停建非煤矿山企业完成“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自查自改,共发现问题隐患9项,整改完成9项;58家非煤矿山企业完成“罚而不改” 专项整治自查自改,对15家设计、评价、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整治自查自改,暂未发现问题隐患。部门检查方面,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共对39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外包工程专项整治,发现问题隐患51项,整改完成44项,责令停止作业采掘工作面1个;对8家设计、评价、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发现问题隐患16条;对61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对31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罚而不改” 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