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立足应急管理部门职能职责,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融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各环节,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建设推进有力
1.强化法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应急管理大讲堂”等活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2.强化责任落实。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应急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委会多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建设基础
1.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积极与市司法局等部门对接,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2.健全执法制度体系。认真对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梳理形成并公示我局“两张清单”,加强与自治区、旗县区的沟通协调,确保清单完整准确、上下衔接。
3.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依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细则(试行)》等规定,结合全局行政执法力量和监管行业企业实际,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规范执法权限和范围。
4.强化法治保障力量。聘请北京市盈科(赤峰)律师事务所王茹祥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参与重大决策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中的专业作用,全年提供法律咨询意见70余条;完成专家库换届入库工作,确定432名涵盖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和其他四大类别的专家,为执法监管、应急处置等工作提供专业支撑。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效能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政府、局网站等媒介载体主动公开执法人员职责权限、执法流程、执法内容;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文字、图片、音像等形式强化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记录要求,并及时做好资料归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决定合法适当,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2.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深入贯彻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印发《赤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召开《深入贯彻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 --“严控事故、聚焦责任、精准执法”交流研讨专题会议》专题部署推进,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不精准等问题,减轻企业不必要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纳入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培训内容,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应急管理部安全监管和典型案例学习,全面普及应急管理知识,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四)深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1.构建多元宣传体系。依托“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接待咨询等多种形式普及知识。在局官方公众号上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发挥警示引领作用。
2.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培训。分行业领域常态化举办专项培训班,针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高危行业,聚焦法律法规标准解读、安全管理能力提升、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内容,对行业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精准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法治观念、履职能力。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今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进展顺利,但离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执法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执法人员欠缺专业学历背景现象比较普遍,新增加执法人员较多,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与安全生产监管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普法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全民法治观念有待加强,且普法缺乏创新性。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起点上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抓好应急管理法治教育工作,开展专题培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应急管理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合理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标准和合法性;加大应急普法宣传形式和创新力度,综合运用媒体、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