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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非煤科
发布时间:2025-12-17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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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15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按照《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30日(含两个周六日)。
联系电话:0476-8301517
联系地址:赤峰市松山区新惠路56号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